银行侵犯个人信息权案件审理结果

来源:网络  作者:   银行催收管理系统      2023-07-20 10:32:23

 银行侵犯个人信息权案件审理结果(图1)

记者:高健 通讯员:王晓华

张先生起诉银行侵犯个人信息权案获赔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张先生公证费4080元. 这起案件涉及银行侵犯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的问题.

张先生在诉状中指出,银行信用卡中心多次通过电话催收他儿子的信用卡欠款,银行催收管理系统但张先生及其儿子从未向银行提供过个人信息或手机号码. 他认为银行获取了他的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了他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 此外,银行及其委托的金融公司的催收行为也严重破坏了他的生活环境.

银行及信用卡中心辩称,他们是从张先生儿子申请信用卡时所填写的信息中获取到张先生的联系方式,这是合法的信息收集行为,并未侵犯张先生的隐私权. 银行也没有将信息泄露给金融公司,两者之间存在合法的委托催收关系.

金融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根据催收外包协议,他们为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催收服务. 在无法联系到张先生儿子的情况下,银行催收管理系统他们共向张先生拨打了6次电话,但均未接通。金融公司否认有恶意催收或干扰生活的行为,也没有侵犯隐私权.

经审理后,法院认定张先生的手机号码属于他的个人信息,该号码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联系,从未向社会公开。因此,该号码应被视为他的私密信息,受到隐私保护的范围之内. 虽然该手机号码是在张先生儿子办理信用卡时预留的,但银行信用卡中心并未经张先生同意就利用该号码催收他人欠款,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构成了对张先生信息的违法使用。

法院还查明,在催收过程中,银行信用卡中心拨打了张先生手机共13次,其中3次成功接通并进行了沟通. 张先生声称,他因为频繁的电话骚扰感到忧虑和心情紧张,他的安宁生活环境受到了破坏。法院认为,这符合社会一般认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张先生公证费4080元. 这起案件为维护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树立了重要的先例,对于银行和金融公司催收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希望此案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关注,促进社会对于个人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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