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催收案:张先生获得胜诉

来源:网络  作者:   银行催收管理系统      2023-08-09 14:15:47

 银行信用卡催收案:张先生获得胜诉(图1)


经过多次电话催收后,银行催收管理系统张先生决定以银行侵犯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为由将银行告上法庭. 海淀法院最终判决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公证费4080元。

原告张先生表示,银行信用卡中心及其委托的金融公司多次拨打他的手机号码,催收他儿子的信用卡欠款. 然而,张先生和儿子从未向银行提供过他的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仅用于家庭日常联系,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 银行信用卡中心无法提供获取他个人信息的合法途径,并且获取的信息涵盖了他的个人隐私,侵犯了他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 此外,银行信用卡中心和金融公司采取了变相催收的方式,严重干扰了他的安定生活环境,而维护安定生活也是隐私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张先生要求银行及信用卡中心、金融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公证费4080元和精神损失费1元.

银行及信用卡中心辩称,他们从张先生儿子申请信用卡时所填写的信息中获取了张先生的信息,银行催收管理系统这是合法收集信息,银行催收管理系统并没有侵犯张先生的隐私权,也没有向社会公开他的手机号码。拨打电话是正常的催收行为,属于合法催收。他们没有将信息泄露给金融公司,与金融公司是在监管允许下的委托催收关系. 而金融公司辩称,他们根据催收外包协议为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催收服务,在无法联系到张先生儿子的情况下,共向张先生拨打了6次电话,从早上8点58分到下午13点21分,但都未能接通. 他们不存在恶意催收和干扰生活的行为,也没有侵犯隐私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的手机号码属于他的个人信息。尽管该手机号码是张先生儿子办理信用卡时预留的,但银行信用卡中心获取到该手机号码是自行对客户信息进行关联,而张先生并未提供该号码用于催收他人欠款. 即使合约条款允许通过亲友转告催缴欠款信息,但张先生儿子也未主动预留该手机号码. 特别是银行信用卡中心未经张先生同意就利用他的手机号码催收他人欠款,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构成对张先生信息的违法使用. 法院还查明,为催收欠款,银行信用卡中心共拨打了张先生手机13次,其中3次成功通话。张先生主张他因手机号码频繁被拨打感到忧虑和心情紧张,安定生活环境受到了破坏,这符合社会一般认识,存在损害后果。银行信用卡中心频繁拨打手机号码的行为明显侵扰了张先生的安宁生活.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向张先生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公证费4080元. 这一判决对于保护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具有重要意义,也提醒了金融机构在催收行为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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