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商业类信贷产品的发放与催收,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网络  作者:   银行催收管理系统      2023-07-20 10:32:24

 严管商业类信贷产品的发放与催收,保障消费者权益(图1)


最近,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了一些关于商业类信贷产品发放与催收的问题。他们表示,一些机构打着科技公司的名义,实际上是催债公司,利用低贷款门槛和难以回收的特点,进行暴力催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建议银保监会加强对商业类信贷产品的监管. 对此,银保监会回复表示,他们高度重视整治违法和不当催收行为,并且不断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催收活动的监督管理,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为了加强对商业类信贷产品的监管,银保监会采取了多种措施. 他们出台了一系列规定,银行催收管理系统明确了对催收行为的要求。例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卡银行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还规定在签署分期还款协议后要停止催收行为. 同样,《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时,消费金融公司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催收,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此外,《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包催收机构的管理.

为了清理整顿金融违法犯罪活动,银保监会还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据了解,2016年,原银监会下发通知,明确指出不得采取非法催收等手段胁迫借款人还款. 2017年,原银监会下发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严禁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2018年,银保监会与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违法行为,包括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行为.

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违法催收行为的侵害,银保监会还努力提高银行业保险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改进经营服务方式,畅通消费者维权途径. 据了解,2019年,银保监会出台了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包括催收机构在内的合作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将合作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纳入准入和清退条件. 2022年,银保监会还出台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行催收管理系统对银行保险机构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通过上述措施,银保监会努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商业类信贷产品的监管,以防止违法和不当催收行为的发生. 同时,他们也提倡消费者主动维权,如果遇到催收问题,可以通过银行保险机构或者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举报。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商业类信贷产品的发放与催收将更加规范,消费者的权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参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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