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被判赔偿并赔礼道歉,侵犯个人隐私权

来源:网络  作者:   银行催收管理系统      2023-07-20 10:32:31

 某银行被判赔偿并赔礼道歉,侵犯个人隐私权(图1)

最近,一起涉及某银行催收信用卡欠款的案件在海淀法院宣判. 张先生以银行侵犯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为由,将该银行告上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某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赔偿张先生公证费4080元,并书面道歉.

据案情回放,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及其委托的金融公司多次拨打张先生的手机号码,催收其子信用卡欠款。然而,张先生和他的儿子从未向银行提供过个人信息和手机号码. 该手机号码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联系,并不公开。张先生称,银行信用卡中心未能提供合法获取他个人信息的渠道,获取的信息涵盖了他的个人隐私,侵犯了他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他认为银行信用卡中心和金融公司采取的催收方式已经严重破坏了他的安定和安宁的生活环境. 因此,他要求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和金融公司赔礼道歉,并支付公证费4080元和1元精神损失费.

银行及信用卡中心共同辩称,他们是通过张先生的儿子在信用卡申请时填写的信息中获得了张先生的信息. 他们认为这是合法收集信息,并未侵犯张先生的隐私权. 他们未向社会公开该手机号码,拨打电话只是正常的合法催收行为. 银行还声明他们并没有将信息泄露给金融公司,两者之间是监管允许下的委托催收关系. 而金融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他们根据催收外包协议为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催收服务. 在无法联系到张先生的儿子的情况下,他们共向张先生拨打电话6次,最早是8时58分,最晚是13时21分,但没有一次接通。他们否认存在恶意催收和干扰生活的行为,也否认侵犯了隐私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的手机号码属于个人信息,应当受到隐私保护. 尽管这个手机号码是在张先生的儿子办理信用卡时提供的,但银行信用卡中心获取到这个手机号码是通过对客户信息的关联,银行催收管理系统而非张先生主动提供用于催收他人欠款. 即使根据信用卡合约条款,可以通过亲友转告催缴欠款信息,但银行信用卡中心未经张先生同意就利用他的手机号码催收他人的欠款,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构成对张先生信息的非法使用. 法院还查明,为了催收欠款,银行信用卡中心共拨打了张先生的手机13次,其中3次成功接通并进行了沟通。张先生声称由于频繁的电话骚扰,他感到忧虑和心情紧张,他的安定和安宁的生活环境受到了破坏. 法院认为这是符合社会一般认识的,存在损害后果. 银行信用卡中心利用该手机号码催收他人的欠款已经超出了正常合理的范围,即使有合约条款,也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对可能给对方带来的侵害存有责任。

最终,海淀法院判决某银行及其信用卡中心向张先生赔偿公证费408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这一判决为维护个人隐私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催收行为中敲响了警钟. 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任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银行催收管理系统能够有效遏制违法催收和侵犯个人权益的行为。同时,个人在面对类似情况时,也应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和公平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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